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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主机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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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服务
负责人:何小姐
电话:025-86462057
传真:025-68650503
QQ:382227609
Mail:u@up1.cn
手机:13913833137短信必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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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互联网信息服务?
用户可以通过独立的域名(如www.up1.cn)或独立的IP浏览公司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
2、什么是经营性的互联网信息服务?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网页制作等服务的活动。见《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
3、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经营单位应办理哪些手续?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经营单位应向信息产业部或各省通信管理局申请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什么是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见《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
5、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报备要完成哪些工作?
填写相关备案信息并提交
6、我只注册域名,没有办理空间,需要办理网上备案手续吗?
不需要。备案只针对有具体网站的站点(含空间及域名)。
7、我是租用整台服务器的,我该怎么备案?
整机租用站点客户,请自行整理出服务器上放置的站点,并将站点的相关信息文档发送备案。
8、如何进行备案?我的网站以前办理过备案手续,还需要办理网上备案手续吗?
(1)填写相关备案信息并提交
(2)备过案的网站仍要备案,获得新的备案号后,以前的号码不生效。
9、办理备案需要填写那些信息?都必须填吗?
办理备案需要填写的相关信息如下:
主办单位名称: (公司请填公司名称,个人用户请填个人姓名)
主办单位性质: (公司填写,个人用户可写“个人站点”)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 (公司请填写营业执照号码)
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
主办单位所在省:
主办单位所在市:
主办单位所在县:
主办单位通信地址:
网站负责人姓名:
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号: (身份证号码)
网站负责人办公电话:
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网站负责人电子邮件:
网站名称:
网站首页网址:
涉及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内容:
注意:以上信息皆的如实填写,否则将有可能备案失败。
10、备案后,如果当时填写的信息有改动,能进行更改吗?
可以,可重新发送需要修改的信息。
11、办理网上备案手续需要向通信管理局交纳费用吗?
不收任何费用。
12、网站涉及哪些信息内容应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在《互联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第五条中规定: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13、什么是电子公告服务?
网站中所有交互式的栏目均为电子公告。
14、电子公告服务应办理哪些手续?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应向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获准同意后方可开展电子公告服务活动。
15、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未履行备案/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限期整改/罚款/关闭网站。见《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
16、未履行备案手续或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网站。
17、已办理备案手续但未在网站的主页上标明编号的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罚款。见《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
18、如果备案信息不准确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同时在网上名单中公布。
19、如果网站未办理备案手续,接入服务单位为其提供接入服务,网站和接入服务提供单位将受理什么样的处罚?
对未办理的备案的网站,通信管理局将要求限期整改/关闭网站;
对接入服务提供的单位,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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